• 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 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0    阅读量:
  • /uploadfile/2021/0130/20210130105827413.pdf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21‟17 号
    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 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
    学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按照《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湖南省教
    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省教育科学
    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22 日起组织湖南省
    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 年课题(以下简称本年度课题)
    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类别
    本年度课题选题,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
    要论述和在湖南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充分体现
    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眼“十四五”湖南
    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充分体现《湖南省教育科
    学“十四五”规划 2021 年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
    南》,见附件 1)要求,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本年度课题包括年度规划课题(含高校党建研究项目、
    援疆项目)和专项课题(含国家教育考试、高校学生就业创
    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教育财建、教育督导)。年度规
    划课题设重大招标(委托)课题、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
    课题、青年资助课题和一般(自筹经费)课题。专项课题设
    重点资助课题或一般资助课题。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决策咨询专项课题根据《湖南省教
    育科学规划决策咨询专项课题管理办法》执行。省社科基金
    教育学专项课题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
    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申报通知另发(申报指南见
    附件 1)。
    二、申报指标
    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2021 年是湖南省教育科学“十
    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本年度规划资助课题申报指标和一般
    (自筹经费)课题立项指标(以下简称课题指标)根据《湖
    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各地各校专
    任教师数、按期结题率和近三年立项率等因素,按因素分配
    法进行分配。本年度规划课题指标即为各地各校课题指标的
    基数,今后每年在此基数上根据立项课题结题情况进行动态
    调整。本年度规划课题中的重大招标(委托)课题,每个课
    题委托管理机构限报 2 个选题,资助课题按照申报指标数申
    报(见附件 2),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按立项指标数申报
    - 2 -(见附件 2);专项课题按照每个专项的申报指标数申报(见
    附件 3)。超过指标限额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主持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
    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相关管
    理规章,了解课题管理办法与结题细则。获准立项的课题,
    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视为具有约
    束力的合同文本,必须在 1-3 年内完成(有专门说明的除外),
    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
    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
    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
    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
    (二)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请人在填写《评审
    书》时,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不
    属课题指南范畴的填“自选课题”。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
    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
    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申请人提交的《评审书》纸
    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的签名、主持人所在课题委托管理机构
    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 35 岁(1986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出生)。
    (四)专项课题主持人均应具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和
    - 3 -实践管理经验。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高校学
    生就业创业专项的课题申报(含评审推荐),须由课题委托管
    理机构组织,相对应的业务或管理部门参与;教育督导研究
    专项课题要求主持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
    教育督导工作 3 年以上。
    四、申报与评审方式
    (一)年度规划课题
    1.重大招标(委托)课题的评审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
    划办在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
    (1)通过纸质材料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评审、评
    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重大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填写《湖
    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大招标(委托)课题申请·评审
    书》(一式 6 份),按程序盖章后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统一
    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届时等候通知参加现场答辩,不参
    加答辩视为放弃。
    (2)同一课题原则上须有 3 个(含 3 个)以上单位同时
    申报才能竞标。若不能开标可根据需要经答辩评审择优设立
    重大委托课题。
    2.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与青年资助课题的评审
    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
    下负责组织。
    (1)评审按照网上申报、资格审查、匿名初审、实名复
    审、评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
    - 4 -(2)评审分本科院校组、高职高专组(含省直单位)和
    中小学幼儿园组(含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管理和
    业务指导的各类教育机构)三个组别进行,实行统一评审、
    分组别择优立项。中小学幼儿园组申报的课题填报所属系统
    时统一填写“中小学”。
    (3)《评审书》先报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确认,再由课题
    委托管理机构组织统一网上提交。
    (4)根据评审程序需要,申请者除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
    料外,还需打印 1 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的
    纸质材料,按程序盖章后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统一报送省教
    育科学规划办。
    3.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的申报受理和评审由课题委托
    管理机构组织。
    (1)申报者网上申报,并根据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的规定,
    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按照立项指标数组织评审。
    (2)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将拟立项的一般(自筹经费)课
    题汇总表纸质稿 1 份及电子稿报送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经
    核查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最
    终立项名单。
    (二)专项课题
    1. 专项课题的申报由专项管理机构受理。
    2. 申报者网上申报。根据评审程序需要,申请者除网上
    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还需打印 1 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
    - 5 -- 6 -
    活页)相一致的纸质材料,按程序盖章后由课题委托管理机
    构统一报送相关的专项管理机构。
    3. 专项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组织评审和立项。
    五、资助额度
    评审结果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
    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并拨付课题经费。本年度重大招标课
    题资助额度为 10 万元,重大委托课题资助额度为 5 万元,重
    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 3 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
    题资助额度为 1 万元。
    六、申报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1.课题申报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
    室”网站,相关资料请查阅通知公告和管理规章专栏,网站管
    理服务平台提供网上申报通道,申报人先注册后申报。网上
    申报 IP 地址:http://116.62.79.5 或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
    导小组办公室”。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15 日。请各委托
    管理机构于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课题在网站管理服
    务平台申报系统审核通过。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1 年 4 月
    19-20 日,逾期不予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3.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年度规划课题:长沙市教育街 11 号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701 办公室,联系人:蒋小良,电话:0731-84402923、
    84402993,邮箱:guihuaban @hnedu.cn。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省教育考试院办公楼 402
    室(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 271 号),联系人:王宁权,联
    系电话:0731-8809035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长沙市东二环二
    段 238 号省教育厅综合楼,联系人:陈理,联系电话:0731
    -82990360。
    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长沙市东二环 238 号省教育厅
    教育督导处 616 办公室,联系人:高章韵,联系电话:0731
    -84715933。
    教育财建研究专项课题:长沙市东二环二段 238 号省教
    育厅办公楼 401 办公室,联系人:王昌;联系电话:0731-
    84722834。
    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课题:长沙市新建西路 37
    号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田
    园,电话:0731-82116071。
    各课题委托管理机构要依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管理办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
    宣传和指导,负责课题申报者注册审核和资格审查(包括申
    报者的申报条件、资质、信誉、前期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等),
    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
    报质量。
    - 7 -附件:1.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 年课题申报指南
    2.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 年度资助课
    题申报指标与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立项指标
    3.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 年专项课题申
    报指标
    湖南省教育厅
    2021 年 1 月 22 日
     

    Copyright ©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版权所有 湘ICP备20011007号

    展开